拍 卖 公 告
广东金正拍卖行有限公司汕头市分公司拍卖公告 (2010/11/22 11:21:1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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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委托,我司定于2010年12月8日上午10点正在【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西门三楼A306室(韩江路33号)】公开拍卖下列标的物: 一、房地产类: 1、 汕头市火车客站综合大楼2/174号房(面积759.94㎡)、901号房(面积1992.17㎡)。起拍价:3342480元,保证金:34万元。(该项标的物我司与汕头市源祥拍卖行有限公司联合拍卖。) 二、物资类: 1、对开单色多功能凹印机二台(型号WY1920)。起拍价:233000元,保证金:23300元。 2、织物箔一批(约139件)。起拍价:257777元;保证金2.6万元。(该项标的物我司与汕头市源祥拍卖行有限公司联合拍卖。) 3、 四开平版印刷机(型号J4103)一台、切纸机(型号QZX203D)一台。起拍价:26176元;保证金:2700元。(该项标的物我司与汕头市源祥拍卖行有限公司联合拍卖。) 4、小汽车两辆(车牌号:粤D94046、粤D21562)。起拍价:22400元;保证金:2300元。(该项标的物我司与汕头市源祥拍卖行有限公司联合拍卖。) 5、旧电脑及空调一批。起拍价:8500元;保证金:1000元。 6、橡胶平板硫化机等物品一批。保证金:15500元 备注:房产类第1项及物资类第4、5项标的物为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委托拍卖。监督电话:88891733。物资类第1、2、3项标的物为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委托拍卖。监督电话:88544282。物资类第6项标的物为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委托拍卖。监督电话:86985047。查看标的物时间2010年12月1-2日,有意参加竞买者,请带有效证件到我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缴交相应的保证金,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为 2010年12月3日(以到帐为准)。如对上述标的物主张优先购买权的,必须在我司《公告》见报5天内向委托方提交或经我司向委托方转交书面申请书及有效证据,否则,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。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,请在我司《公告》见报五天内与我司联系并向委托方提交异议书及相关资料。 联系地址:汕头市龙湖区丽水庄中区11栋(丽元大厦)11楼G单元之一 联系电话:88736766 88875186 88875187 联系人:郑小姐 网 址:www.stjzpmh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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